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
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
2017年,我院共青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共青团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创先创优,奋发成才,更好地为学院的建设做贡献,学院团委决定于2018年“五四”期间对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集中展示和表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类别
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共青团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志愿服务先进个人、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学生会干事等12类奖项。(具体名额划分见附件1)
二、评优条件
1. 所有评选对象需为我院在册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生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和预备党员),相关学生干部奖项参评人员须为2017年在任且任期满一年的学生干部。
2.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建设纲要(试行)》、《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五四评优表彰办法(修订)》、《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学生会量化考核制度》、《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学生会中期考核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骨干培训计划考核排名情况进行评优申报。
三、评选细则及要求
1、学院推荐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与各团支部升级达标相挂钩,所有团支部均需参加汇报评选。各团支部需向学院团委提交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材料(不少于1000字)。同时,准备5分钟的汇报ppt(内容涉及:团支部基本情况、团支部组织建设情况、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特色活动等),由院团委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评选。
学院将根据各团支部答辩汇报评比结果、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学院重大集体活动参与情况、团支部达标升级材料等,综合考评最终确定2018年度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结果。
2、十佳共青团员由各团支部自主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与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同时,准备5分钟的汇报ppt,由院团委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评选,根据答辩汇报结果最终确定1人参与校级十佳共青团员评选。
3、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对象为2017年在任且任期至少为一年的团支部书记,凡符合条件者均可自主申报,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与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同时,准备5分钟的汇报ppt,由院团委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评选,根据答辩汇报结果最终确定1人参与校级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
4、共青团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从事宣传思想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学生团干部,由学院团委新闻中心负责,综合考量日常思想宣传、新闻宣传、舆情监测、网络宣传和文化建设等工作中表现优异,能积极策划、组织开展本单位宣传思想工作各项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者,确定推荐人选(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与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同时,准备5分钟的汇报ppt, 由院团委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评选,根据答辩汇报结果最终推荐1人参与兰州大学共青团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评选。
5、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兰州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注册志愿者且满一年的在册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生、研究生。由学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与大学生权益维护部根据志愿汇记录志愿服务时长及各项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综合考量,确定推荐人选(具体名额见附件1),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与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同时,准备5分钟的汇报ppt,由院团委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评选,根据答辩汇报结果最终推荐1人参与兰州大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评选。
6、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学生会干事由各团支部及院团委、学生会相关部门自主推荐(具体名额见附件1),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及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其中,申报优秀学生团干部需准备5分钟的汇报ppt。
7、个人事迹材料正文统一使用仿宋4号字体,1.5倍行距,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8、凡符合条件并经民主程序参与评优者,若未被推选为校级优秀,自动评为院级优秀。
9、为使本次评优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避免“一人多奖”情况出现,院团委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评优名额做相应调整。
四、评选程序
1.凡符合条件者,须向所在团支部或团委、学生会部门自我推荐,各团支部或部门通过民主程序确定候选人,申报人需填写个人申请表(见附件2)及个人事迹材料。凡未经民主程序确定的人选,学院不予承认。
2.各团支部、各部门、各社团相关奖项推荐人选,需统一填写“五四评优表彰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3)。所有电子版材料请于4月9日晚20:00前发至zhoujh16@lzu.edu.cn。所有纸质版材料请于4月9日晚19:00-21:00统一上报院团委组织部周江红处,联系电话:18794843001。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望各团支部、团委学生会各部门高度重视本次五四评优表彰工作,根据院团委评优表彰的整体安排意见,认真做好本单位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推选工作。
附件:相关附件资料.rar
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