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举行2018年“国家级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
中期检查的通知
学院全体同学:
根据《兰州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2018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答辩。
本次答辩以学院为单位组织进行,现将具体要求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排
1.根据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提供的2018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附件1)组织项目负责学生进行现场答辩,组织专家现场评审。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
2.答辩安排将在2018年6月22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和安排由学院另行通知项目负责人。
二、中期检查答辩具体要求
1.项目学生负责人在“兰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智能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在线填写并提交“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及学院管理员在“管理系统”中审核学生提交的“中期检查表”。项目学生负责人于答辩前将审核通过后的“中期检查表”纸质版一份交至学院组织答辩的负责人。
2.项目学生负责人以Powerpoint方式进行汇报(汇报时间:5分钟)。
中期检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意义、项目创新点及特色、项目完成情况、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进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项目下一步研究计划、项目已使用经费明细等方面。
3.答辩分为项目学生负责人汇报和专家提问两部分限时进行,专家提问时长为2到3分钟。
4.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终止其项目。
5.以上答辩材料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于6月8日中午12点前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榆中校区16号办公楼519),电子版发送至changyh@lzu.edu.cn。
三、评审要求
评审专家根据项目实施及答辩情况填写评分表,并对中期检查的项目给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的评审结果。评审专家须在现场对“一般”的项目给出整改意见。
四、评审结果
1.中期检查评审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项目,将继续支持执行。
2.评审专家中期检查评审结果为“一般”的项目,须按照评审专家给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方案在答辩结束一周内以书面形式上交学院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继续支持执行,审核未获通过的项目,按照项目终止对待。项目整改方案在答辩结束两周内经学院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后报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备案。
3.中期检查被评为不合格的项目将被终止。项目的核心成员不能再次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同类项目。
五、其他
中期检查PPT在答辩结束后由学生在“管理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至周进展记录,记录内容统一填写为“结题(或中期检查)答辩PPT”。
注意:按照要求,中期答辩结束后项目经费执行率不能低于50%,请项目负责学生及时进行项目经费报销。
联系人:苌宇慧 联系电话:5292463
附件: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年参加中期检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xls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