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大学生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 发布日期: | 作者: 】     【选择字号:
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学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号召青年学生争做“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当代大学生,积极引导青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青年学生在实践中践行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的要求,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2018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招募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申报者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团队负责人须为我院学生。
    2.队员组成可以跨学院、跨年级、跨专业,鼓励以生源地相对集中的形式组建团队,每支团队人数控制在8-12。我院立项团队中有外院同学参与者,外院学生数占团队总人数比例不得超过50%。实践结束后统一上交相关总结材料、评奖评优,并计入年终综合测评。
    3.学院2018年社会实践将设立重点团队2-4支、一般团队若干,学院将依据各团队立项申报、活动开展、成果总结、新闻媒体报道等综合考评后确定等级、具体经费支持额度。其中,重点团队申报主题不得突破学院2018年所规定主题范围,经费支持3000元-5000元(不含校级支持),一般团队经费500元-1500元(无校级支持)。
    鼓励各团队发挥自身团队的集体智慧,充分挖掘社会资源,采取实践地扶持、社会化运作、项目化配置、科研项目资助、学生自筹等多种途径募集资金,以确保暑期实践资金保障到位。
    4.每支团队需配备一名指导教师,且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两支团队;每支团队可配备一名带队教师,且每位带队教师只能带一支团队;实践方案中,日程安排应合理高效,实施方案应切实可行,效果明显,活动成果充实。
    二、实践主题
    1. 2018年我院社会实践内容将以“贯彻新思想,共建中国梦”为主题,以“十九大精神宣讲、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帮扶、献礼改革开放40周年、大学生爱国主义与革命传统教育、大学生农村支教、“长征行者”、美丽中国等内容为重点,积极开展政策宣讲、理论调研、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传承民族文化,弘扬民族精神,争做新时代青年,同心共建中国梦。
    2. 学校专项团队、学院重点团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为主题的青年宣讲专项社会实践,经费支持由学院、学校两级专项拨付,优先推荐参评省级、校级奖项。
活动内容围绕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让新理念和新思想进基层,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以国情、社情、民情考察为主要方向,以政治、经济、文化调研、政策宣讲和访谈为主要实践形式。
    3.学校专项团队:
    “扶贫攻坚”专项实践活动,以“青年学子助力精准扶贫,同心共筑幸福美好新甘肃”为实践主题。
实践类型:脱贫攻坚帮扶:利用暑期深入我校“脱贫攻坚帮扶”的“两区两乡”,即平凉市崆峒区(含峡门乡)、定西市安定区、庆阳市环县车道乡、定西市渭源县秦祁乡,开展以社会调查、理论宣讲、文艺卫生下乡、关爱留守儿童等为主题的实践,具体形式和内容自拟。
精准扶贫社会调查:采取进村入户走访的形式,对临夏州临夏市、定西市安定区、定西市岷县三个县区市内有在读学生(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社会调查,了解这些家庭子女在教育方面的现状和需要帮扶解决的问题、困难,并跟踪相关就学、就业情况,汇总整理形成“一生一档”学生信息数据档案。具体申报流程时间另行通知。
    “西部天空”专项实践:详见团委公告栏《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西部天空”关爱留守儿童专项实践活动的通知》
    三、时间安排
    1. 2018年6月1日-6月8日,团队组建阶段。各团队填写《2018年兰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申报书》(见附件,不得更改格式),于6月9日(周六)晚19:30---20:30将申报书纸质版交至院办16#130,并于2018年6月9日12:00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hchyang16@lzu.edu.cn,逾期不候。
    2. 2018年6月10日-15日,进行暑期社会实践匿名送审、立项答辩,学院将综合考评后公布立项结果,并上报学校。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2018年6月14日-17日,团队实践负责人登录团委综合管理系统http://twsys.lzu.edu.cn/lzutw/,进行网上材料报备(具体申报流程由学调部统一安排)。
    4. 6月18日-6月25日,学校评审、公示阶段。
    5. 7月中旬-8月下旬,各实践团队结合前期准备情况,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6.9-10月份,学院汇总各团队暑期社会实践材料,进行项目评审和评优表彰,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分享、表彰和交流活动。
    四、注意事项
    1.我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与学分挂钩,在校学生须在大一、大二暑期分别完成社会实践活动,其中至少一次是团队实践。社会实践考核在实践活动结束后,由学院团委统一组织认定考评并上报学校审核,审核合格者由团委统一上报学院兑换相应学分。
    2.2016级未参加2017年团队实践者,今年必须完成团队实践;2017年已参加过团队实践者,可选择参加分散实践。2017级学生要求开展团队实践。每次实践时间不少于15天,两年总计实践时间不少于28天。
个人分散实践另行通知安排。
 
    请组织申报者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术调研部杨怀川,联系方式:18338136756。
   
 
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