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院发〔2018〕16号 |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领导干部校区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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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对标对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的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构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体系,强化学院党政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和育人职责,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切实增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亲和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1.校区值班。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副处级以上干部于每周周六、周天在榆中校区轮流值班,形成党政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本科生导师全员参与、全员育人格局。 2.调查研究。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副处级以上干部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食堂、操场等学习生活场所,积极联系学生,广泛开展调研,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动态,听取学生的愿望、意见和建议。 3.服务学生。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副处级干部主动排查化解学生中的矛盾纠纷,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业、思想、心理、成长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工作要求 1.按时值班。根据学院值班安排,值班领导干部执行24小时值班制,按时在榆中校区值班,若因特殊原因,请自行调换,并提前报学工组备案。 2.负责尽责。值班期间,每名党政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负责值班期间的总体事务,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章) 2018年6月8日 |
主题词: 领导干部,值班制度 |
2018年6月8日印发马克思主义学院 |